关于2021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职称
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
各市(州)党委宣传部,省直有关部门(单位),省直新闻单位,各有关单位:
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,经省新闻专业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将《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》“报送注意事项”第(二)条关于“论文(专著)发表(出版)时间、相关资格证取得时间、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计算截止到本通知发布之日(2021年11月16日)”更改为“论文(专著)发表(出版)时间、相关资格证取得时间、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”。
特此通知。
四川省新闻专业人员职务任职
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11月18日
编辑:杨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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